专家思考:畜禽入选的标准放开了,孰喜孰忧?
本文转载自中国绿发会

4月8日,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中表述畜禽的制定遵循原则为:
一是坚持科学,必须经过长期人工饲养驯化,有稳定的人工选择经济性状;
二是突出安全,优先保障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
三是尊重民族习惯,考虑多民族生产生活需要和传统文化等因素;
四是与国际接轨,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和国际惯例等。
相关专家表示这四项原则与农业部在2月份国务院的会议上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韩旭表述的畜禽和野生动物有很大区别,当时主要有四点描述:
一、经过长期人工饲养,并在生产中广泛地应用;
二、其表型和野生动物发生了本质变化,有稳定的人工选择经济性状;
三、已形成稳定的疫病防控体系;
四、符合国际惯例。
专家通过专业的对比后指出:我们会发现,在意见稿中,畜禽的入选条件去掉了两个限制:“其表型和野生动物发生了本质变化” 和“在生产中广泛地应用” ,并增加了“尊重民族习惯,考虑多民族生产生活需要和传统文化等因素”。
这个表述引发的变化有:
1. 不再谈畜禽必须要和野生动物有很大区别,默认为野生动物可以被直接划分为家畜家禽。
2. 无需被广泛地应用,仅仅是小范围的应用,就可以将养殖的野生动物划分为畜禽。
这样的变化实际上大大放开了畜禽入选的条件,哪怕野外种群再少,只要有检疫防疫规程,就可以将养殖的野生动物划分为畜禽。(比如野生梅花鹿中国只有一千多头,但是梅花鹿还是被列为家畜)
哪些动物有防疫检疫规程呢?还是非常多的,比如说:猫科,犬科,有蹄类,禽类。
所以更重要的是:这个畜禽入选标准的放开是否为未来将更多的野生动物划分为畜禽,扫平了道路呢?
当我们在欢庆野生动物禁食取得进展的时候,忽然发现很多野生动物要变成畜禽和水产品了,动物还在,但是保护和禁止都失去了对象。野生动物的保护是输了还是胜利了?
文/匿名专家 审/Wendy 编/Ang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