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之建议

更新于2020年2月24日

【前言】2020年2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于2月24日在北京举行,同时也建议审议,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草案的议案。针对以上决定,因此汇集不同专家意见, 并针对于多年人工驯养野生动物的商业利用现况了解,特别是关于皮草养殖动物上的关注, 于此汇整提出针对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之建议[1]。

虽未能明确源自蝙蝠的新型冠状病毒是直接感染人类,还是透过穿山甲或其他动物(一度疑似水貂)作为中间宿主感染人类,食用或驯养利用野生动物对人类带来的威胁受到高度重视,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以及全面停止人工驯养野生动物用于商业利用的倡议,成为各界专家的重要呼声。除了中央层面,广东、天津和福建的地方政府也先后在省级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明文禁止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

同时,民众与各个民间团体对修法保护野生动物的声音也越见清晰。1月28日,北大自然保护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山水、守护荒野、阿拉善SEE基金会、桃花源基金会、自然之友、昆山杜克大学、印象识堂、江苏农村农业技术协会等多家机构联合发起《公众对野生动物消费、贸易、立法意愿的调查》,截至2月14日,共收回过十万份反馈。初步结果显示,有96.4%的人赞成全面禁止消费者吃野味(含重点保护动物和非重点保护动物)。有97.4%的受访者强烈或倾向赞成全面禁止买卖野生动物和制品(含重点保护动物和非重点保护动物)。[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持续,截至2月23日,国内累积报告确诊病例达77048宗,更已蔓延直全球近30个国家,导致2445人死亡,人民群众因疫病遭受恐慌焦虑,没有了常规生活,疫病也导致个体经济活动停摆,不但中小企业遭遇难关,更波及国际经济合作,相比2003年SARS造成933亿人民币的经济损失,此次新冠肺炎造成的损失更为巨大,也对国家完成小康建设带来影响。

从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SARS)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 一个可见的共同点是此两类疾病都与不当或紧密接触野生动物有关。病毒寄宿野生动物,经过中间野生动物宿主,感染人类。可以成为病毒中间宿主的野生动物种类无法准确预测,人类生活中却因食用野生动物、制造和使用动物皮草、 动物表演、商业繁殖利用野生动物,以及衍生出的野生动物市场交易,越来越加大与野生动物的接触机会,极大地加大了人类感染已有传染病或未知传染病的风险。

《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保法)虽对某些珍贵以及濒危物种加以保护,但未能构建阻断SARS、新冠肺炎COVID-19类似疫病传播的有效屏障,内容仍有待完善,故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及其附属行动亚洲基金,建议第18次人大会议对于野保法的修法,应全面禁止商业性驯养与利用繁殖野生动物,永久关闭野生动物市场,以及全面停止食用野生动物


 

针对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之建议,条列如下:

 

●  野生动物养殖企业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的影响一直备受关注。以皮草行业为例:目前中国已经是全球最大的皮草养殖与加工国家。养殖物种包含水貂、狐狸 与乌苏里貉等。而此养殖业在欧洲多国及亚洲的日本均是全面废除,其他原有的皮草养殖国家也都针对该产业相继立法,同时订出逐年关停养殖农场的计划。

●  根据国际12个国家的综合研究显示,皮草制品样本均被检测出有毒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部分有毒有害物质(如甲醛和铅等)含量不符合中国和国际上建议的服装产品限制化学物质含量标准,情况令人担忧。[3]  此外,国内多个媒体报导指出皮草养殖场 / 制造过程也导致严重环境污染。动物的排泄物、皮草加工所需的重金属和各种化工原料,会侵蚀土壤和破坏水生态系统严重。

图片来源:Otwarte Klatki

●  当皮草养殖场的动物逃脱或被释放到野外环境,有机会造成入侵物种的问题、干扰自然生态系统。虽然这些动物对野外生态系统造成影响,但它们由于被圈养,没有野外求存的技能,也无法适应野外环境,所以大部分在短时间内便会死亡,对它们自身来说也是一个灾难。[4]

●  此外商业性驯养繁殖野生动物也涉嫌外来入侵物种问题,譬如被广泛养殖供于食用的牛蛙。首先,牛蛙属于外来入侵物种,于2003年被列入农业部发布的《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目录(第一批)》,有机会威胁生物多样性。其次,牛蛙养殖场难免有病死蛙体,另外产生大量污水,两者如果没有经过处理便直接排出到公共水域,使附近的农地和自然生态环境等受到严重环境破坏,间接影响居民食水安全的担忧。再者,有养殖户为了争取最大利润,高密度养殖牛蛙。为防止动物得病,通常大量使用抗生素,人类透过食用牛蛙摄取抗生素,又构成食品安全方面的危机。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黄山新鲜事

因此有关 “全面禁止商业性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彻底清查人工养殖场,对违反公共安全和野生动物保护的繁殖利用机构应该全面关闭,引导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的法令修订政策刻不容缓, 不应再因少数商人的利益造成国家的损伤, 与14亿人民的安康受损。

 

自SARS以后,各界对加大力度管理野生动物贸易的诉求不断,但根据山水自然保护中心的数据,2019年民间在微博和微信上举报的野生动物非法捕猎、养殖与贸易案例,共有1217宗,这部分数据主要来自线下交易。另外针对动物制品和宠物交易的线上交易举报,共有2357条。以食用野生动物的交易为例,据知,近年来交易不但没有因科学家和民间团体的呼吁下消退,交易渠道反而越来越多。野生动物从野外捕捉、被跨省跨境运输、市场活体售卖、餐厅从市场采购,一直到成为客人盘中的“食物”,已经是一个涉及大量人口以及利益的复杂网络。因此建议立法单位增加有关野生动物贸易的罚则,整肃产业链。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央视新闻。2020年1月30日,广西一非法经营野味窝点被查获

 

图片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目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局)不用经过任何审查,即可决定什么野生动物可被开发利用。该局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司,主要职责第二项为“监督管理全国陆生野生动物的猎捕、繁殖、经营利用,指导陆生野生动物救护工作”。依照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原则,推动国家绿色发展及生态文明发展,建议国家机构和民间组织,摒弃野生动物可以作为可使用的资源的概念,以保护动物为原则更新部门职责。

 

国务院于2018年发出《国务院关于严格管制犀牛角和虎骨及其制品经营利用活动的通知》,内文提及:“切实强化对特殊情况下犀牛和虎及其制品的监管。因特殊情况出售、购买、利用、进出口犀牛和虎及其制品,一律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批准后实施。”这一通知有助长野生动物制品违法交易的极大可能性,不利于严厉查缉野生动物产制品的违法交易。

图片来源:国务院

换言之,该通知并没有全面禁止犀牛和虎(两种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贸易,而是允许交易在某些情况下进行,包括科学研究、保护宣传、科普教育、临床、文化交流等。这是现存管制的漏洞。故此,本文提倡恢复1993年《国务院关于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贸易的通知》的法律效力。该通知明文规定“禁止犀牛角和虎骨的一切贸易活动”,一律严禁进出口、出售、收购、运输、携带以及邮寄犀牛角和虎骨,并“取消犀牛角和虎骨药用标准,今后不得再用犀牛角和虎骨制药”。这一文件维护了保护犀牛和虎的全面有效性。

 

 

【结语】人类、动物和环境是生命共同体,中国生物多样性绿色发展基金会及其附属行动亚洲基金呼吁人大把握机会,对《野生动物动保法》进行修法,保障人民和野生动物往后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本建议书由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附属行动亚洲基金准备

02.23.2020

 

参考:

[1] 本法于2018年10月26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 山水自然保护中心. 22天,10万分问卷,聊聊这些民间的声音,2020年2月23日

[3] 行动亚洲. 皮草有毒报告. 2018

[4] 行动亚洲. 中国皮草产业报告.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