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系列|明文禁食野生动物与禁止野生动物贸易的界限在哪里?

更新于2020年2月22日

禁食野生动物与禁止野生动物贸易的倡议,因新冠肺炎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喜闻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规的修订已提上日程,但如何修订又是另一个备受关注点。法律如何才能真正回归“保护”本身?野生动物保护,保护的只是野生动物吗?

  • 食用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贸易的危害

众所周知,食用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贸易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生物多样性的严重失衡。在食用、药用、皮草等利用价值和巨大商业利润的驱使下,许多野生动物遭到大量捕杀,部分物种甚至濒临灭绝。例如,亚洲地区广泛猎杀穿山甲,以作为食物及传统药物使用,致其数量大幅减少,已被列为《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保护动物。娃娃鱼、黄胸鹀、苏眉鱼等多种野生动物,也因大量捕食而濒临灭绝。

穿山甲,图片来源网络

在生态系统中,物种之间相互依存,某一物种的灭绝会引起连锁反应,破坏生态平衡。因携带上百种病毒被许多人误认为“可怕”的蝙蝠,实际上是生态系统中重要的存在。有的蝙蝠是花粉传播者,有的蝙蝠是种子传播者,还有的是昆虫的天敌。蝙蝠如果灭绝,我们将面临一系列生态问题。

除了生态问题,食用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贸易也危害人类健康。

和人类一样,野生动物身上也携带有病毒和细菌。不同物种的免疫系统存在差异,病毒可能与宿主“和平共处”,也可能威胁其健康及生命安全。由于野生动物平时少与人类接触,这些病毒一般不会威胁人类健康。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类的生活环境与野生动物的栖息地越来越近,人类活动与野生动物的交集越来越频繁,增加了病毒通过直接接触或中间宿主传播给人类的风险。

举例说明,蝙蝠身上可携带多种病毒,也是许多人兽共患病毒的天然宿主,因超强的免疫力,本身很少或不发病。许多野生动物都是蝙蝠携带病毒的中间宿主,人类食用或近距离接触野生动物时,极易通过这些中间宿主感染病毒,并有患病的风险。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好梦公司

我们时常还忽略了重要一点,野生动物市场是病毒的温床。野生动物交易场所将原本各有栖息地的不同种类野生动物,甚至活体与患病、死亡的野生动物放置在同一个狭小的空间。这样的条件下,病毒在交叉传播过程中更容易变异和演化,形成“超级病毒”。

许多人兽共患病的发生和流行与野生动物相关。最新研究表明,新型冠状病毒的中间宿主可能为穿山甲,也有观点认为它源于穿山甲冠状病毒与蝙蝠冠状病毒的重组;SARS冠状病毒,遭大量捕食和贩卖的果子狸被认为是其中间宿主;非洲的埃博拉出血热疫情与野生动物,尤其是黑猩猩有直接关系;旋毛虫病的引起,是因为食用未煮熟的动物肉,尤其是野生动物肉……

啮齿类、灵长类和蝙蝠可能是多种潜在人兽共患病疫情的自然宿主,图片来源:npr.org

食用野生动物还可能造成感染或中毒。许多野生动物如鸟、蛙、蛇等,普遍存在寄生虫。而河豚、蟾蜍等野生动物体内本身含有毒素,人食用了极易中毒。

 

  • 野生动物保护,保护的是哪些动物?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其他野生动物尚不在此范围内。值得思考的是,《野生动物保护法》若回归“保护”的目的,是否应完全由人为界定哪些野生动物“值得保护”?因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平衡的考量,对前两者的保护毋庸置疑;但对于其他野生动物,在没有法律保护的状态下,我们应如何保证他们不会因人类利用和环境破坏,也面临濒危的风险? 
  • 野生动物食用与贸易,为什么需要全面禁止?
有关野生动物禁食问题,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也就是说,目前仅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制品被明文禁食,其他野生动物如有“合法来源证明”仍可食用。对于野生动物是否应全面禁食的问题也一直争论不休。有人问:部分野生动物的人工养殖相当成熟,也有配套的检疫,全面禁食不是一刀切吗?这个问题忽略了野生动物携带病毒的未知性。在疾病未发生之前,我们难以做到全面的检疫和预防。即使某种野生动物本身不直接导致疾病的爆发,它也可能被病毒选择成为传播的中间宿主。此外,为食用而养殖野生动物对环境造成破坏。近日有谣言称牛蛙已被国家禁食,在新浪微博热搜#牛蛙#和#国家林草局辟谣牛蛙列入禁食名录#各达到了4亿和7300万阅读量。许多人有所不知,牛蛙除了作为蛙类之一存在寄生虫,其大量养殖也造成巨大的环境污染。(因篇幅小编今天暂不深入讨论野生动物养殖问题)因此,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是对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保护最大程度的保障之一。关于野生动物贸易,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存在相同情况。除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等特殊目的,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于出售、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要求提供狩猎、进出口、检疫等相关证明。那么,我们为什么需要全面禁止野生动物贸易?

前文已提及,野生动物贸易已对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造成巨大威胁;而人类与野生动物的物理距离越来越近、野生动物交易场所的存在,也带来一系列卫生与健康风险。此外,我们也应思考:野生动物贸易背后,野生动物对人类而言的利用价值,是否都有存在的必要?

我们常见的野生动物利用目的包括食用、药用、服饰、娱乐等,对野生动物的狩猎、加工、出售、购买也是为满足这些需要。

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为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人类拥有许多比利用野生动物更好的选择,例如:可以通过其他食材摄取必要的营养、多种新型服饰材料能够抵御寒冷……而时尚、娱乐、味蕾等方面的个性化追求本身并没有过错,但若会对野生动物及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我们应该衡量个人选择是否违背建设生态文明精神。还有部分被人为创造出来、实际并不存在的野生动物利用价值,如“虎鞭可以壮阳”,更是没有存在的必要。

新冠肺炎的爆发,实际已不是自然为我们敲响的第一次警钟!

  • 截至目前,全球已累计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超过7.6万,死亡人数超过2000,数据还在持续增长中。
  • 2002-2003年爆发的SARS事件,致全球8422人患病,919人死亡,造成我国经济损失达933亿人民币。
  • 2015-2018年,韩国多次出现MERS疫情,直至2018年10月官方才宣布疫情结束。

……

人类与野生动物是命运共同体,同属于生命之网。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实践生命关怀 建设生态文明

保护野生动物 你我共同参与